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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关于印发<深圳市纯电动巡游出租车超额减排奖励试点实施方案(2017-2018年度)>的通知》(深交规〔2017〕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须对获得深圳市纯电动巡游出租车超额减排奖励的巡游出租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进行里程考核。现将2021年里程考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里程考核时间与内容
依据《实施方案》要求,纯电动巡游车正式投入运营后,每年进行一次运营数据的统计,运营时间达到5年进行超额减排奖励效果考核。以纯电动巡游车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记录的行驶里程数据作为考核依据,纯电动巡游车五年行驶里程总数须达到50万公里。
二、2021年考核结果
2017-2021年度我市共推广纯电动巡游车17110辆。截
至10月31日,已全部投入营运。此次应考核17110辆,实际考核17110辆。
依据“纯电动巡游车五年行驶里程总数须达到50万公里”的标准,纯电动巡游车年均行驶里程应达到10万公里及以上。我局以10月31日数据为节点,对17110辆巡游车的行驶里程数据进行了考核。年均行驶里程数据中,15330辆达到年均10万公里标准,1780辆未达到年均10万公里标准,考核合格率为89.60%。
三、公示时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17110辆纯电动巡游车里程考核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55-83799021,电子邮箱: czcggb@jtys.sz.gov.cn。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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