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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深金监规〔2020〕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工作。经形式审查、初审、复审,以及深圳市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审议,最终评选出67个金融创新奖项目。
其中,“推进奖”3名(一等奖1名,奖金10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万元);“贡献奖”50名(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万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50万元;三等奖15名,奖金各30万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15万元);“特色奖”14名(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80万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50万元;三等奖8名,奖金各30万元)。
请各获奖单位于12月6日(星期一)下午5:00前根据《关于下达 2021 年第十七批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通知》(附件1.向我局提供如下材料 :
1.单位拨款办理人员及账户确认函(附件2,需项目单位红头盖章;联合申报项目的获奖单位,由主申报单位负责;所提供账户需为境内银行账户);
2.收款收据(抬头写“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收据位数需与奖励金额相符,加盖公司财务章);
3.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名,标注所在单位、部门、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
4.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名授权,附件3);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与拨款账号保持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1.关于下达 2021 年第十七批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通知
2.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模板)
3.法人授权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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