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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现将《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2021-2022年)》(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日-12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附上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对于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咨询投诉电话:0755-23336631;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社区国鸿工业园3栋323办公室。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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