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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等8家银行业机构: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8〕18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4号)有关规定,资金池管理机构经审核后,将2021年第三批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项目报送我局,项目总计222个,拟资助金额8728.29万元。
经复核、局长办公会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最后确定资助项目222个,资助金额8728.29万元。现将2021年第三批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项目资助资金计划下达:
序号 |
补偿对象 |
补偿金额(万元)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45.32 |
2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06 |
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95.77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730.8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3779.44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297.46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99.5 |
8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74 |
合计 |
8728.29 |
请上述8家银行机构凭本通知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健,电话:83051682)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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