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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我区孵化载体的运营监管,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组织对区级孵化载体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0年以前认定的区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一)孵化载体运营情况:孵化载体建设情况、总产值增长情况、科技资源整合情况、引进优质企业或项目情况、孵化服务落实情况、新增毕业企业情况。
(二)入驻企业发展情况:入驻企业运营情况、营收增长情况、科技研发情况、获得投融资情况。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60及以上)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孵化载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取消其申请2021年度区级孵化载体资助的资格。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单位,取消其区级孵化载体资格,且5年内不再受理其运营的孵化载体认定申请。
四、注意及限制事项
(一)本次考核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区科技主管部门受限名单的,不予受理本次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为不合格。
五、受理时间
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6日(截止18:00)。
六、考核程序
申请人网上下载申报书(附件2)–申请人报送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或现场考察–公示–区科技主管部门审定。
七、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受理截止时间之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报送至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14办公室。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需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
八、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55-23336095。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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