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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粤知〔2021〕31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1427号)有关要求,为组织做好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度深圳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创新驱动发展的引导作用,现发布《2022年度深圳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按照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提交申请。此次后补助项目与我局于2021年11月9日组织开展的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第一批)为同一类别项目,不得重复补助,已获得前一批次补助的单位请勿重复申报。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1日18:00截止。
二、申报项目类别
2022年度深圳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
三、申报方式
全流程无纸化申报,申报网址、条件、程序、咨询电话及其它相关要求请详细阅读实施细则(见附件),按照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说明,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线上填报、资料上传和确认提交等操作。申报单位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进行申报,请务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账户管理相关事项可联系广东政务服务网。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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