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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已完成对2021年第三批稳岗返还企业的审核。现对32332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企业参保辖区的社保分局失业科提出复核,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3月6日
附件.深圳市拟发放2021年度第三批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名单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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