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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1日下午,我单位在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6楼会议室召开关于遴选2022年龙岗区企业新型学徒制督考工作承办机构的综合评审,通过评审确定了该项目的候选服务商,现对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2022年龙岗区企业新型学徒制督考工作承办机构的候选服务商为: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至3月25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服务商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映,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1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28219051。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作为项目服务商的,取消其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委托的,我中心将实施委托。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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