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四批装配式建筑专家及更新完善在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2-04-13 17:04:49

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促进深圳市装配式建筑持续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技术支撑作用,根据《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9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决定公开征集第四批装配式建筑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家入库

(一)申报对象

本次重点征集从事装配式建筑开发建设、工程施工、部品部件生产、模块化建筑、装配式装修、建设经济和科研教育等领域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的个人应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专家入库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装配式建筑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工程业绩:

(1)承担过4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2项以上大型工程的开发建设、工程施工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承担过不少于20个项目的部品部件生产与供应管理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3)承担过2个以上装配式装修或模块化建筑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

2.在高等院校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教学5年以上。

3.作为课题完成人前10名,完成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或作为装配式建筑技术研究人员,完成不少于3个市级以上的装配式建筑课题研究工作。

4.国家级、省(部)科技成果奖(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作为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等参与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等重大奖项。

5.作为主要起草人前10名,参与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装配式建筑标准编制工作,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三)申报材料

1.《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附件1);

2.专家的身份证明;

3.个人学历、职称、专业能力、业绩等满足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20日

(五)申报要求

申报人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要求,由个人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申请,每个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工程施工、模块化建筑、装配式装修类专家推荐人数可放宽至5名,已在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专家无需再申报。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申报人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inke@zjj.sz.gov.cn,并准备纸质材料(A4纸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内含word版表格及书面材料扫描件)各一份,由工作人员通知后以邮寄方式报送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处(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05室)。

三、更新在库专家信息

已在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的专家请填写《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信息更新表》(附件2),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提交至邮箱:qinke@zj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

2.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信息更新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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