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应对汇率风险能力的工作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2-04-15 16:04:41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更好适应汇率波动,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确保深圳外贸稳定发展,结合深圳实际,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银行机构汇率避险服务能力

(一)丰富汇率避险产品种类。鼓励银行机构在传统汇率避险产品基础上,结合外贸企业特点,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汇率避险产品,满足企业多样化避险需求。

(二)提升汇率避险服务能力。鼓励银行机构拓展线上交易服务,通过科技赋能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体验。加强外汇从业人员能力建设,为外贸企业提供汇率风险管理咨询,指导企业合理运用汇率避险工具。

二、强化银行担保机构联动服务作用

(三)构建协同高效的汇率避险合作模式。鼓励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联动,通过增加授信支持、专项担保等方式,降低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业务办理门槛。

(四)支持开展远期结售汇专项担保业务。鼓励担保体系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在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提供增信担保服务。

三、降低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成本

(五)引导降低业务费用。鼓励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在坚持风险中性理念的基础上,主动提供低成本的汇率避险和专项担保服务,减免相关业务费用,进一步降低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成本。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基于实需原则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对依托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免除保证金所支付的担保费用给予资助。资助标准和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四、加大汇率避险宣传力度

(七)引导外贸企业理性应对汇率风险。深圳市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同各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做好汇率避险宣传培训,线上线下多渠道结合,引导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各外贸企业、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在工作进展存在困难问题的,及时向深圳市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反馈。

深圳市商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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