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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操作规程(深宝人才办〔2020〕3 号)要求,现对2022年企业设立内训机构资助项目拟资助的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从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6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拟立项资助的企业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我中心将对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查。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的信息一经查实,我中心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联系人:洪老师,电话:2999305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122号,邮编:518101)
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
2022年4月21日
附件:2022年企业设立内训机构资助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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