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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28号)及其相关文件和《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减轻企业深港跨境水路运输成本,全力帮助外贸企业渡过难关,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外贸优质增长扶持计划(纾困政策—2022年3-6月深港跨境水路运输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相关企业认真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申报,届时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进行扶持。
特别提醒:请各申报单位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有误信息无法修改。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各单位须自主申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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