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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服务办法》(深鹏发财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度经审核符合新区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录及企业推荐的优秀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二、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企业优秀工作者的资格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2206室,联系电话:0755-28339721)。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后续审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认定资格。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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