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根据2022年3月25日发布的《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工作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以及《建筑工程项目补贴操作指南》相关规定,经我局核查,现对递交申请且审查合格的建筑工程项目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并将后续批次审核、补贴发放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格名单
经审查,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建筑工程项目(第二批)135个,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2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异议申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审查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提出书面申诉,并到我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的身份和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无异议。对异议项目,在公示期间申诉未处理完毕的,将列入后续批次发放名单。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310
联系电话:0755-28589877、0755-28589873
四、补贴方法
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账户上。
五、后续批次补贴发放相关事宜
为保证补贴资金发放的准确性,我局将按程序分批次审核、公示并发放补贴资金,请各申请企业持续关注我局官网发布的信息。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312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82。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5月16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