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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台“强化贷款贴息支持”相关细则,将对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房地产相关行业、金融及类金融业企业除外)给予贷款贴息支持,以进一步落实宝安区关于“双统筹”要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今年3月23日,宝安区印发了《关于落实“双统筹”要求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简称“惠企15条”),其中第八条规定:对于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房地产相关行业、金融及类金融业企业除外),在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按最高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根据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解读,申请贷款贴息的单位,必须是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房地产相关行业、金融及类金融业企业除外);企业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与宝安金融超市的合作银行新签订贷款合同(展期视同新增),贷款放款日期不得晚于6月10日;限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且连续使用不低于1个月;贷款申请主体须为单一企业,不含共同借款人(企业或个人),且放款账户为对公账户。
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预计在今年7-8月开展此项工作的申报,由该局在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等网站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申报,根据要求报送材料。每家企业可申报一笔贷款贴息(同一授信额度/贷款项下,提款一次视作一笔贷款),按实际支付的银行利息一次性补贴50%,不含逾期利息、罚息或其他违约金,最高补贴3个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此次贴息贷款的申报对象是哪些?
宝安区此次可以申报贴息贷款的对象是: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房地产相关行业、金融及类金融业企业除外),主要是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并已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库内。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
(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和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中类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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