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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审核工作,第二批拟资立项资助1013家企业,资助金额2.381亿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资助标准
按照《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委资金预算,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以阶梯式形式确定资助金额,单个申请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规模 | 研发费用(X)(万元) | 资助标准(万元) |
非规模以上企业
与规模以上企业 |
5亿≤X | 300 |
5000万≤X<5亿 | 100 | |
2000万≤X<5000万 | 50 | |
300万≤X<2000万 | 20 | |
100万≤X<300万 | 10 | |
规模以上企业 | 50万≤X<100万 | 10 |
二、第二批审核企业情况说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6月2日-6月11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彩色扫描形成PDF文件)向我委投诉异议邮箱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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