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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经发布实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有: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是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
该规范是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标准化对象,旨在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企业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要求,有效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创新和经营发展。
第一类: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要求贯标;
第二类:
1、准备申报市、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企业——贯标可作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有效证明;
2、准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技术标准项目的企业——贯标可作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有效证明;
3、准备上市的企业——贯标可规避上市前的知识产权风险,并成为公司知识产权规范的有效证明。
第三类:
1、集团化、控股型等组织架构复杂的中大型企业——贯标可以理顺管理思路;
2、知识产权风险大的企业——通过贯标可以规范知识产权风险管控,降低侵权风险;
3、知识产权工作已经有一定基础希望更加规范的企业——贯标可以规范管理流程。
第四类:经常需要参加招投标的企业——贯标后可以成为国企和央企采购优先考虑对象;
第五类:其他有意向贯标的客户。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作为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实施贯标将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条件,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前提。
2、贯标有助于提升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知识产权意识,调动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3、推动企业产生具备高附加值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通过自己生产销售或通过技术贸易许可转让他人,将给企业带来丰厚经济收益。
4、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售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的收益。
5、巩固企业市场地位,通过贯标使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销售市场的地位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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