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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大鹏新区商贸服务业规模化、精品化、高端化发展,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开展2022年第一批商贸服务业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集中受理”的形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前在大鹏新区智慧经服平台完成线上申报。
二、申报单位收到初审通过的确认信息后,按申报指南要求制作。
三、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受理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及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举报。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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