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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19〕292号),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2〕12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生产和贸易型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健康促进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等6大领域20个品类(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授权;
2.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二)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
2.在市场销售一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3.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
4.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材料要求。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附件1),编写《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附件2)。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各一份)。
(二)申报时限要求。请各申报主体单位于2022年7月13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势产业处(市民中心C区3131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
2.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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