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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科技企业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运营评价)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孵化载体认定: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支持符合《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20〕114号)规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以及国际化、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积极申报。
孵化载体运营评价: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2021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必须参加;鼓励符合条件的省级以外的孵化载体积极参与。
二、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孵化载体认定申报时间为7月7日-29日17:00,实地考察时间8月2日-4日;孵化载体运营评价申报时间为7月8日-8月5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7月9日
附件: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科技企业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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