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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科规〔2022〕2号)及《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深龙科规〔2022〕3号)相关规定,我局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及条件
1、2020年认定的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2019年认定未获得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国高企业。
3、2019年、2020年认定后迁入龙岗区的国高企业须在龙岗区注册满一年。
二、申领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1、在i龙岗录入账户信息。为方便各单位申报,我局制作了《龙岗区国高认定扶持项目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请按照要求录入。
2、关注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官网通知公告发布的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的公示名单。
三、申领时间及要求
1、企业须在7月20日-8月19日内登录i龙岗录入信息。
2、待公示后再邮寄相关资料。
3、申领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且按照统计法规的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请未填报统计基本信息的申领单位,在申报前到所属街道经服办填报统计信息。
4、2021年认定的龙岗区高新技术企业将在下一批次开放填报,具体时间待定,请勿在本批次填报。
5、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咨询0755-28930852,谢小姐;0755-28947982,马小姐。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7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龙岗区国高认定扶持项目-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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