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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服务业企业在我区快速发展,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等相关规定,现开展光明区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光明区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至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18:00(注:网上申报在非工作日也可进行。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二)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至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18:00(注:仅工作日受理)。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填报材料:请登录光明区政府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站)在线填报申请书,申报网址:http://218.17.84.7:8191。请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填报完成后耐心等待预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审核未通过,请按照意见及时修改。
(二)打印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企业服务门户,从平台导出带水印的《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
四、受理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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