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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2〕37号)要求,为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建设海外仓、独立站不断健全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通过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市场开拓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扶持事项)申报受理工作。请相关企业认真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申报,届时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进行扶持。
特别提醒:请各申报单位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有误信息无法修改。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申报事宜,各单位须自主申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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