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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辖区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新优势,延续我区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若干措施等文件,为高效开展2022年项目扶持工作,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光明区质量、标准、知识产权扶持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未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之中。
(四)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支持方向
(一)知识产权类
1.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项目。包括各级专利奖、中国版权金奖、中国商标金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权、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深圳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配套奖励等奖励项目。
2.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提升项目。包括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专利开放许可平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导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资助项目。
3.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包括承办国际国内重大知识产权活动项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项目。
(二)标准类
1.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项目资助项目。
2.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包括国际标准、“一带一路”区域标准、深圳市团体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深圳市地方标准等标准制定、修订资助项目。
3.深圳市承办国际国内重大标准活动项目配套资助。
4.深圳市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配套资助。
5.深圳市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项目配套资助,包括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项目、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项目。
6.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深圳市标准奖、深圳市研发与标准化同步试点企业、深圳标准创新基地、企业标准领跑者、深圳标准认证等获奖项目奖励。
(三)质量类
1.各级政府质量奖项目。包括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区级质量奖项等项目。
2.卓越质量培育项目。
三、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要求提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正式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一)基本材料
1.《2022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质量标准知识产权扶持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3.企业信用报告(通过官方信用网打印);
4.所申报项目未重复申报,未申报光明区及其他区同类项目的承诺书、所申请项目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承诺书等相关承诺书;
(二)专项材料
5.《2022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质量标准知识产权扶持项目申请表》项目相应的申报材料。
四、预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22日前提交《2022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质量、标准、知识产权扶持项目申请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至邮箱:gmzlk@mail.amr.sz.gov.cn。
五、其他事项
(一)由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暂未正式印发,最终受理要求、受理材料及资助金额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文件正式印发后将会举办政策宣贯培训和申报指导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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