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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启动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配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市科技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牵头单位,给予配套支持。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承担或参与以下项目之一并在宝安区实施:
(1)申报单位承担或参与的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
(2)申报单位牵头承担立项的深圳市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
3.上年度获得的国家、省、市资助资金已实际到账。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2年度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配套奖励”,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限
系统预申报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9日;
系统正式申报时间:2022年9月10日-9月26日;
申请人需登录亲清政企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五、声明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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