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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2号),根据《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4号),现启动2022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支持引进知名消费品牌项目、支持知名品牌设立独立法人项目、支持引进国际知名商贸企业项目、支持商贸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等四个扶持方向的项目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经受理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纳入2023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库储备并于2023年拨付扶持资金。
特别提醒:1.我局各类专项资金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不能重复享受奖励。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9月9日10:00—2022年10月8日18:00)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填报信息有误退回后无充足时间再次提交。2.在申报项目前请认真阅读各扶持方向的项目申报指南、常见问答解答、线上申报指引等资料,确保按规定要求和标准提交项目申报材料。3.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行申报各类专项资金项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9月7日
附件:1.深圳市商务局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支持引进知名消费品牌项目)申报指南
2.深圳市商务局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支持知名品牌设立独立法人项目)申报指南
3.深圳市商务局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支持引进国际知名商贸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4.深圳市商务局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支持商贸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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