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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示范平台: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43号,以下简称《财政部通知》)、《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深财工贸〔2021〕62号,以下简称《财政局通知》)及《市中小企业企业服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中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之统筹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2年中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之统筹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第二批)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共资助36家企业和2家示范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凭本通知于2022年9月21日前,将《账户证明》(模板见附件3,加盖公章)和《收款收据》(模板见附件2,加盖财务专用章)两项材料上传至“深i企”平台(操作方法见附件4),以“免申即享”方式拨付。如公司名称有变更,还需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请各相关示范平台凭本通知于2022年9月21日前,将《账户证明》和《收款收据》两项材料寄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NEO大厦B座10楼1012室,办理资助资金拨付手续。如公司名称有变更,还需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请各相关企业、示范平台收到资助资金后,按照有关资金使用规定使用并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四、请各相关企业、示范平台认真做好项目资助总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1.2022年中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之统筹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第二批)资助项目汇总表
4.“免申即享”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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