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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各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企业:
根据《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办法》(深府办规〔2021〕2号)和《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四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现开展第四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10月8日-10月31日。
《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认定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
2022年9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宝安区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认定的申报指南
附件1-1: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
附件1-2:申报承诺书
附件1-3: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授权书
附件2: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四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的公告
附件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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