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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龙华区“数字龙华、都市核心”战略目标,落实龙华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打造世界级智能制造产业中心和时尚产业新城,我中心拟计划依托大浪时尚产业数字创新中心,为区内时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请大浪时尚产业数字创新中心云服务项目的企业原则上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时尚小镇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时尚相关企业,服务时尚相关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其中时尚企业的范围参考《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时尚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内的深圳市时尚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对于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的区内时尚类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由创新中心提请龙华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依程序研究决议。同时申请大浪时尚产业数字创新中心云服务项目的企业要求未被银行系统、工商系统等政府机构或金融机构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或黑名单,如一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况,则终止该企业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表(电话咨询,由创新中心出具)
2.单位证照(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收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及申报表
4.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纳统企业提供,审计报告须经备案并附有防伪编号)
5.企业纳统证明材料(纳统企业提供)
(二)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申请材料
1.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申请表(电话咨询,由创新中心出具)
2.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认定证书或证明文件
以上申请材料均准备一式三份。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符合扶持标准的企业,将按照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审定。
深圳市龙华区清庆路与清祥路交叉口北150米,清华信息港10楼龙华(华为)创新中心,收件人:周其愈 17611559505。材料接收后,创新中心邮件告知企业收到申报材料。
深圳市龙华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大浪时尚产业数字创新中心认定标准
2.云服务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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