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2号)《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8号)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对深圳市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见附件)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资助资金4323.07万元。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
附件: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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