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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区立体绿化工作,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积极实施立体绿化,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景观质量,拓展绿色空间,增加绿化覆盖率,根据《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光明区实际,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全文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
二、意见反馈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cgjjgk@szgm.gov.cn,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标题注明“光明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字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雷工
联系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商会大厦1123办公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附件1:《光明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光明区立体绿化补贴实施细则(试行)》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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