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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宝科创〔2022〕4号)》,现对拟立项的2022年宝安区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奖励项目在宝安政府在线、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8日-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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