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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11号)规定,现对宝安区企业新型学徒制预支补贴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中心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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