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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第十条“零售业专项扶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19、2020年度“零售业专项扶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第二批)拟扶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1042室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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