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2-10-26 10:43: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科规〔2022〕2号)及《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深龙科规〔2022〕3号)相关规定,我局开展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且注册(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技术转移机构,开展针对龙岗区科技企业的科技服务活动。

 

二、备案材料

(一)龙岗区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技术转移机构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

(三)有效期内的技术转移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四)2023年不少于12个的服务计划(需提供活动方案)。

 

三、备案流程

受理—>审核—>提出备案意见—>相关会议审定—>公示—>发放备案通知书。

 

四、材料递交

请申请单位将备案材料按顺序排列,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每份装订成册,于11月17日(星期四)18:00前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721室,逾期概不受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龙岗区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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