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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宣通〔2022〕2号)相关规定,经项目审批程序,拟资助4个2022年度计划外项目,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11月9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报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部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区政府大楼八楼1815室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3日
附件: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度计划外项目资助计划表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1 |
公共文化服务和活动 |
2022第七届中国(深圳)国际气候影视大会 |
深圳市航都文化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 |
2 |
公共文化服务和活动 |
童·心·绘·剧——龙岗区首届少儿原创绘本剧展演活动 |
深圳晶报传媒有限公司 |
3 |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
龙岗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系列宣讲活动 |
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 |
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 |
龙岗特效创意视频 |
深圳洛克特视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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