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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专项审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已受理的2023年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申报企业。
二、审计形式
申报企业携带专项审计所需材料到我局接受第三方机构现场审计,企业无需支付审计费用。
三、审计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一)2021年合并财务审计报告。
(二)企业借款合同(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借据。
(三)企业担保合同(与融资担保公司签订的,例如与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签订的是担保协议书、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的是委托保证合同)、担保费发票、担保费银行回单。
四、审计工作安排
(一)专项审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栋1层大堂(地铁车公庙站J1出口、深南香蜜立交公交站)。
(二)时间安排:本次专项审计从11月10日开始到11月29日结束,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每家企业的审计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务必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审计。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请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每家企业最多限两人进入审计现场;请各企业遵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二)请严格按照附件表格的时间安排接受审计,逾期未到现场接受审计的申报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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