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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计划开展2022年软科学研究(卫生系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及时间
按照《深圳市光明区卫生系统科研项目合同书》,2020年软科学研究(卫生系统)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单位在执行期满后6个月内,即2023年3月31日前,须向区科技创新局申请验收。经批准延期的,项目实施期以批准文件为准。
二、验收材料清单
(一)深圳市光明区软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
(二)深圳市光明区卫生系统科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深圳市光明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报告(模板见附件2);
(四)深圳市光明区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3);
(五)项目经费决算表及支出佐证材料(盖财务章,模板见附件4);
(六)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5);
(七)光明区软科学研究项目合同变更申请表(仅申请变更并批复同意项目)。
三、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二号门
请有关单位根据材料清单要求准备项目验收材料,其中项目经费决算表及支出佐证材料加盖财务章及骑缝章,其余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验收材料按附件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邮箱,待我局审查通过后,将纸质件(原件2份,复印件8份)提交至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1月9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软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书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报告编写规范
附件3:深圳市光明区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4:项目经费决算表(内含6个表)
附件5: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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