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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办法》(深龙华人〔2020〕12号)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22年11月开展2022年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期评价提交对象和时间
(一)提交对象:经龙华区认定的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任期已满2年以上且未进行期中评价(详见附件1)或任期已满4年以上且未进行任期评价(详见附件2)。
(二)提交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二、任期评价程序
(一)申请填报
通过系统填报2022年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其中,标注“*”号为必填项。若申请人有其他形式业绩贡献,可在其他栏自行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报完成后,可通过系统打印纸质件,待用人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申请人自行上传至系统。
(二)单位审核及评价
申请人完成填报后,用人单位应在纸质件上填写评价意见,加盖公章后通过单位账号上传至系统。
三、申报要求
(一)及时申报
高层次人才应按时提交任期评价,并对所填报内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未按时提交的,将视为评价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或追回龙华区人才所享受的物质待遇。
(二)如实申报
人才须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中的每一项内容,必填内容不得漏填漏报,并确保内容和数据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情况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规定程序办理。用人单位须履行审核义务,认真审核人才填报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出具审核意见。若用人单位未尽审核责任,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造假单位和相关人员将列入诚信负面清单,暂停受理该单位人才认定和相关资金申请事项。
(三)管理监督
区高层次人才如存在以下情形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1.任期内未在龙华区全职创新创业。
2.思想品德不端正,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业绩、贡献、成果等弄虚作假。
4.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对所在工作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
6.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形。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55-23336194,0755-2333649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高层次人才证书并追回已享受的待遇,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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