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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本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现代农业风险保障,我局根据《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22〕48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实施细则》(深市监规〔2022〕5号)有关要求,制定了《深圳2022年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第二批)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
请我市符合条件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并对所申报项目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
深圳市2022年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第二批)申报指南
根据《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22〕48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实施细则》(深市监规〔2022〕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补贴对象、范围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二)补贴范围
对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市所有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省内市外的市菜篮子种养基地及省内市外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基地投保的水稻、水稻制种、马铃薯、普通玉米/甜玉米、花生、甘蔗、岭南水果、茶叶、露地蔬菜、大棚蔬菜、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猪、奶牛、肉鸡、肉鸡批发价格、肉鸭、蛋鸡等保险。
(三)补贴方式
在承保机构接受投保人投保后,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事后给予补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承保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银保监局公布的“深圳市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名录”内;
2.满足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有关资质要求。
(二)承保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1.不符合《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22〕48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实施细则》(深市监规〔2022〕5号)要求的;
2.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或多头申请市财政性资金补贴的;
3.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要求及法律责任
承保机构应当按照《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实施细则》和本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按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和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完成项目审计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套取或骗取补贴资金。若有违反,将依据《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承保机构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纸质材料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面及内容每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用光盘刻录,验标照片对应纸质材料做好编号,光盘共刻录三份。
(二)申请材料
1.深圳市2022年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第二批)申请报告(附件1)。
2.深圳市农业保险补贴险种承保情况确认表(2022年第二批)(附件2)。
3.深圳市2022年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第二批)申请汇总表(附件3)。
4.全部保单副本、批单副本,能反映标的位置及数量的验标照片(彩色,一张A4纸最多附4张照片,并做好编号),自缴保费的支付凭证。种植业保险还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承保区域位置示意图;养殖业保险还需提供投保数量的证明材料。
5.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基地投保的,还需提供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的二级子公司的商事登记证明材料。
6.承诺书(附件4)。
(三)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
2.纸质版和电子版寄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418室农业处收(通过邮政EMS寄送)。
四、办理程序及补贴标准
(一)办理程序
发布申请指南―项目受理―项目审查―专项审计-确定补贴计划及公示―预算管理及资金拨付。
受补贴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补贴标准
见深圳市农牧领域农业保险实施险种情况一览表(附件5)。
五、专项审计内容
主管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投保人的投保情况及对应险种补贴金额进行审计。实际补贴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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