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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0月28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完成了2022年第三批次领军人才住房补贴的受理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有关规定,经初步核查,37位人才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一)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3.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
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二)租房补贴申请人须符合上述1、2、3项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条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上述第5项条件。
(一)申请人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到期第二个月停发住房补贴。人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期末评估合格的,可以申请续发补贴余额。
(二)申请人离职的,离职当月停发住房补贴。申请人被我市新用人单位录用后,可以由新单位申请续发补贴余额。
(三)申请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上述电话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申请复核的,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出书面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署邮寄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附二楼。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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