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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开展2022年度龙岗区“支持工业设计发展”项目扶持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申报企业获得市级认定或资助(以有关文件及拨款经费进账凭证上的日期为准)至本次申报期间的注册地、纳税地均在龙岗区;
(二)获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知名工业设计奖项”“工业设计创新与转化应用”“中小微制造企业工业设计应用”“工业设计创新服务支撑平台”项目扶持的企业。
(一)经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按照获得深圳市实际扶持额的50%给予奖励,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最高不超过250万元,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二)经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按照获得深圳市实际扶持额的25%给予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750万元和500万元;
(三)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iF奖、红点奖、IDEA奖、GMARK奖等国内外权威机构颁发的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的企业,按照不超过获得深圳市实际扶持额的5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
(四)对获得深圳市工业设计创新与转化应用项目扶持的企业,按照获得深圳市实际扶持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对获得深圳市中小微制造企业工业设计应用项目扶持的企业,按照获得深圳市实际扶持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六)对获得深圳市工业设计创新服务支撑平台项目扶持的企业,按照获得深圳市实际扶持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022年11月30日-12月13日,逾期视作放弃申请。申报时间(11月30日-12月13日)指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填报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但纸质材料必须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的预审通过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务必留意平台系统状态。
(一)申请表
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板附后。
(二)营业执照
由系统自动从企业注册时的材料中选取,不需企业上传。
(三)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注册登录“信用中国”,下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以PDF格式上传。
(四)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2021年)
企业可自行从税务系统中导出,以PDF格式上传。
(五)企业申请深圳市工业设计相关扶持的申报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六)国家、省、市各级部门认定或验收项目的下达文件、通知、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名称变更材料(非必需项)
如企业在近年发生了名称变更,请将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上传。没有变更的,则不需要提供材料。
(一)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注册账号(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支持工业设计发展”项目扶持】栏目进入申报。上传申报资料后,请等待线上审核。收到通过审核的信息后,企业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及资料,并在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书中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企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申报页面填报政策项目,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后台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完成线上流程。
(三)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政策申报线上流程,根据申报材料要求,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递交带水印的书面申报材料。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同时查验原件。
(一)本扶持为核准制,企业需获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知名工业设计奖项”、“工业设计创新与转化应用”、“中小微制造企业工业设计应用”、“工业设计创新服务支撑平台”项目扶持资金,并在获得相关扶持资金当年或第二个会计年度内提出申请,以企业获得市级认定或资助的有关文件及拨款经费进账凭证为准。如需完成项目整体验收的,在项目完成整体验收当年或第二个会计年度内提出申请。
(二)本条款不适用已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扶持的工业设计奖励的项目。
温馨提示: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请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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