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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企业:
现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2017-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区住房建设局、国资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宝安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管理领域内的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企业积极申报建设补贴。
二、请注册地在宝安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企业认真研读补贴对象条件,对于自评为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企业,请对照申报材料清单认真准备材料,于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前将申请材料(含纸质材料3份,电子版材料1份)提交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可先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进行初审,其中纸质材料交至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宝安区政府10楼106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特此通知。
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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