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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法》 (深前海规〔2019〕8号,以下简称《补贴办法》)及其申报指南有关规定,现下达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2021年度第二批)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33家房源符合备案条件,备案面积72.44万㎡。39家承租单位、1家产权单位符合补贴规定,补贴金额49,817,282.87元,相关补贴统一发放至单位银行账号,企业清单详见附件,补贴款项从2022年我局办公用房扶持资金预算科目中列支。
二、请各企业前往前海管理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按照《补贴办法》及其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 2021年度前海合作区办公用房房源备案审核通过一览表(第二批)
2.2021年度前海合作区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企业一览表–一般补贴对象(第二批)
3.2021年度前海合作区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企业一览表–重点补贴对象(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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