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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管理办法》和《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申请操作指引》(深宝经促〔2018〕220号)等文件精神,现拟开展2022年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对符合入驻条件,企业(机构)获准入驻其他产权政策性产业用房的,给予租金补贴。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或在宝安区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等其他组织机构。
(二)企业(机构)符合《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管理办法》和《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申请操作指引》(深宝经促〔2018〕220号)规定的准入条件,经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入驻政策性产业用房;
(三)租赁期间正常缴交租金等费用,履行租赁协议。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2年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金补贴”,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2月5日一1月11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12月5日一1月11日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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