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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动员妇女同胞建功立业,激发各行业女性立足岗位巾帼建功的热情,充分发扬妇女同胞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光明区妇联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过基层申报、初审、实地检查、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现对拟表彰的2个光明区巾帼文明岗精品岗、27个光明区巾帼文明岗及17名创岗工作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对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期间将意见提交至区妇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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