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2-04-22

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的通知》,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活动,认真填写《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方案》,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

发布时间:2022-04-22

发布时间:

22-04-01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区局、有关认证机构、中小微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发布时间:2022-04-01

发布时间:

22-03-31

关于做好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纳统的通知

各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 根据《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请辖区内有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且......

发布时间:2022-03-31

发布时间:

22-03-28

南山区2022年助企(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扶持措施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南山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专项扶持措施。 一、减轻企业租金负担 1.对承租区政府、区属国企经营场所物业及承租集体股份公司物业的市场主体租金减免,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区国资局) 2.对租赁南山区社会物业的小......

发布时间:2022-03-28

发布时间:

22-03-28

光明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和《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本补充措施。 一、免租减租支持 1.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政府以及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国有企业的房屋,免除3个......

发布时间:2022-03-28

发布时间:

22-03-25

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向好,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租金减免措施 1.承租辖区内区属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其他企业免除1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

发布时间:2022-03-25

发布时间:

22-03-25

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

两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经济联合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优质企业,促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和《制......

发布时间:2022-03-25

发布时间:

22-03-25

关于罗湖区抗疫助企惠民纾困“十条“措施的通知

第一条租金减免扶持 对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创新型产业用房除外)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022年1-6月租金。鼓励罗湖区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对承租集体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I商户减免租金。对2022年以来划入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且承租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经营困难需提前解约退租的,予以免除违约责任。倡导社会物业......

发布时间:2022-03-25

发布时间:

22-03-22

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绩效评估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才新政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深圳市对《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就政策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后的《评估办法》中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估的对象是什么? 修订后的《评估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估的对象为:经认定的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2022-03-22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知识产权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重点技术攻关、单项冠军,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

微信服务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