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资助金额:最高1:1比例配套申报时间:4月-5月
一、申请内容
对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部和广东省科技厅设立的科技项目予以配套支持。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四)《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8〕5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无偿资助,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配套资助资金的比例如下:
(一)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含申报指南、项目或课题任务书和合同等)有明确配套资助金额或比例要求的,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有配套资助要求,未明确配套金额或比例的,地方配套比例不超过1:1,且不超过单位自筹经费的50%。对于单位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核拨的高校、科研机构及民间非盈利组织,项目经费自筹部分不设强制性要求;
(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没有配套资助要求,但项目申报单位有自筹资金的,可按照不超过国家或省拨资金1:1的比例予以配套资助,配套资助资金不超过单位自筹经费的50%;
(四)市政府或市相关部门有相关政策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办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二)申请单位应当牵头承担或者参与承担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拥有开展项目的必要条件;
(三)申请配套资助的立项项目,国家和广东省财政资助应当拨付到位,且资金到账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的同一批次上级财政资助只能申报一次配套资助;
(五)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上一篇: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申请指南
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 1.深圳市工艺美术大师;深圳市名中医、优秀中医;深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省、部科学技术奖二......
一、申请内容 对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深创赛”)、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以下简称“省赛”)、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
为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创业型企业研发资助计划。该计划分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创......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概述: 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文化艺术与体育三个领域的国(境)外高级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
一、申请内容 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开展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对其按规定支出的2019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予以......
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包括五个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重大项目奖补、技术改造投融资项目、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 一......
申报内容 上两年度小型微型企业为提高“专精特新”水平所需的仪器、设备、设施及软件等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和委托专业机构实施的、且与企业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
什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